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項目
一、依據及原則
為貫徹落實《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的意見》(黔黨發〔2016〕6號)和全省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著力提升相關企業發展能力和配套服務能力,培養新經濟業態,推動產業發展,促進我省經濟實現穩定、較快增長,根據《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關于做好2017年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年度工作重點和新經濟新業態發展需求,設立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資金。
二、引導重點
1、工業文化項目。
引導企業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專注于細分產品市場的創新、產品質量提升和品牌培育,走“專特優精”的發展道路,對獲得全國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培育企業稱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2、產業轉移項目。
引導產業園區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有序承接產業轉移,培育新興產業,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對獲得工信部產業轉移合作示范園區稱號的產業園區給予一次性獎勵。
3、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引導項目。
為進一步提升我省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水平和質量,對首次通過國家級或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企業;參加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評獎,參賽產品(作品)獲得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或者進入復評、終評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給予扶持和引導。
三、項目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當地發展規劃及《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
2、申報單位產權明晰,無重大財產訴訟事項,正常運營,企業必須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經營,誠實守信;
3、企業信用記錄良好,有健全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和具有從業資格的財務管理人員,按期進行財務審計,照章納稅。
4.企業具備必要的資金、技術實力和服務能力。
注:除以上基本條件外,申報相應支持項目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工業文化項目。
申報企業須在上年度或本年度獲得全國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培育企業稱號;
2、產業轉移項目。
申報園區須在上年度或本年獲得工信部產業轉移合作示范園區稱號。
3、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引導項目。
申報企業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在上年度或本年度首次通過國家級或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
(2)參加2016年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評獎,參賽產品(作品)獲得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或者進入復評、終評;
(3)實施的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要求,項目的實施對于推動工業經濟轉型升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具有較為明顯的效果,項目具有良好的應用前景和經濟、社會效益預期。項目建設期限以備案文件規定的時間為準,原則上不超過3年,重大項目可適當延長,但必須附主管部門書面說明。
四、支持方式
(一)轉型升級類項目。
1、工業文化項目。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及申報程序,按照有關獎勵辦法執行。
2、產業轉移項目。
對符合條件的園區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及申報程序,按照有關獎勵辦法執行。
3、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引導項目。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及申報程序,按照有關獎勵辦法執行。符合條件的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項目對貸款比重高的項目給予貼息,對已完成建設并已投入運行,貸款比重低或無貸款的項目給予補助。在同一年度內,一個企業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和申請一種支持方式,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補助額度一般不超過該項目的自有資金額的20%;采取貸款貼息方式的,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
五、項目申報資料要求
1.項目申請書;
2.獲得工信部產業轉移合作示范園區稱號,全國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培育企業稱號,首次通過國家級或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參賽產品(作品)獲得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或者進入復評、終評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項目申請單位對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5.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