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化融合項目
一、編制依據
深入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2016-2020)的通知》、《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的意見》、《貴州省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專項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4-2017年)》等文件精神,編制本指南。
二、支持重點
支持重點為:兩化融合類、綜合類。
三、申報類別及內容
1、兩化融合類
(1)信息技術助力實體經濟發展
重點支持工業企業數字化研發設計工具普及、新型制造模式創新應用、工業企業電子商務應用、工業企業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工業領域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及云服務創新應用等。
(2)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
支持企業參與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示范。支持工信部明確的貫標試點示范企業,支持企業參與省級貫標試點并通過評定。
(3)兩化融合服務體系建設
支持兩化融合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支持工業企業兩化融合評估服務、區域兩化融合服務能力提升、兩化融合服務支撐平臺等產業服務的項目。
2、綜合類
支持兩化融合前瞻性研究、發展規劃、標準規范制定及相關課題研究,支持人才培養和培訓、相關會議。
四、申報條件
1、在貴州省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行政及信息產業企、事業單位。
2、申報項目應在下一年底前完成,建設期原則上不超過2年。以前年度已獲得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企業和單位,必須對已建成項目進行驗收合格后才能申報新項目。
3、具有項目實施的必要條件、場所,具備較強的技術實力、資金籌措和工程建設能力;項目負責人具有相應的專業水平、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
4、承擔項目的企業要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產權明晰,無重大財產訴訟事項,企業正常運營,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有健全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和具有從業資格的財務管理人員,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按期進行財務審計。
五、支持方式
資金支持方式為撥款補助或貸款貼息。在同一年度內,一個單位或企業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和申請一種支持方式。申報年度內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省級財政資金支持,專項資金一般不再予以支持。
1、申請撥款補助方式的項目條件
(1)以自有資金為主投資的項目;
(2)自有資金已到位,投資結構合理;
2、申請貸款貼息方式的項目條件
(1)以銀行貸款為主投資的項目;
(2)資金來源確定,投資結構合理;
(3)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并已產生利息;
(4)貼息額度根據銀行提供的項目貸款憑證確定的貸款金額和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銀行基準利率確定,貼息期限為1~2年。
六、申報資料要求
(1)提交網上申報系統要求的《企業基本情況表》和《項目基本情況表》。
(2)同步報送紙質資料《貴州省兩化融合項目申報資料》,包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其它需要提交的資料。